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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塊以建拆遷安置房名義拿到的土地建起了幹部小區,小區富麗堂皇卻無名字,自2008年完工後閑置至今。因風傳再不處理掉就收回,自12月10日,鄭州市管城區開始集中分配這批387套住房。除了在職、內退、以及早已調走的百餘名副縣級領導有資格選房外,管城區政府還規定“正科級實職幹部方有資格享受此福利”。(12月27日《新京報》)
  一個閑置了6年的“幹部小區”,突然間以“突擊分房”的方式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使福利分房這個刺眼的詞再次觸痛公眾的神經。在不少普通人那裡沉重如山的住房,卻在一些領導幹部那裡“倒手便能賺數十萬上百萬”。在現實中,這樣悲喜懸殊的劇情不是第一次上演。而這一切是如何能夠發生的?
  和以往搞變相福利分房的伎倆相似,此次鄭州市管城區欲集中分配的這批住房當年也是以拆遷安置房的名義建起來的。雖然早在1998年,國務院就取消了福利分房。然而,在一些地方,福利分房仍能換個名字悄然興建。這一次管城區給出的名義是“認購房”,而“認購價”大大低於周邊的商品房。不管當地領導如何為這次分房正名,仍掩蓋不了一場憑藉權力瓜分蛋糕的行動,它呈現的仍是一種能者通吃的格局,甚至於那些早已調走的副縣級領導也赫然在分房名單之列。
  而更令人遺憾的是,面對這種潛在已久的行為,當地糾錯機制的失靈。這個“幹部小區”土地出讓手續存在嚴重問題,竟能順利建成,而在長達6年的閑置中,也沒有任何監管部門對其作出合理處置,如今因為要被收回的傳聞,出現了“突擊分房”的荒唐一幕。我們不禁要問:對於違規建設中的幹部小區難道只能聽之任之?對於建成的幹部小區難道只能閑置下去,等到風聲過後被當地突擊分掉?若不是當地因分配資格僅限於“正科級以上實職幹部”,造成了基層公務員的不滿而向外透漏真相,這一起“突擊分房”事件又如何能被髮現得了。
  禁止福利分房,從中央到地方已進行過多次整治行動,但仍難以徹底杜絕,究其原因,福利分房是一種集體行為,權力往往抱成一團,十分默契,自然將禁令拋之腦後。而面對這種一定範圍內的集體行為,現有的懲戒措施難以形成真正的威懾,難以將責任追究到具體的個人。實際上,各種各樣的幹部福利分房已然構成了對公共資產的私自瓜分,不僅是違紀違規問題,很可能牽扯腐敗,對此顯然不能只是簡單處分、糾錯了事,更應從司法層面進行規範。而對於那些已經建成的“幹部小區”,不能任由閑置,上級機關不妨將其收回,還予其公有屬性,或納入保障房或併入商品房,卻不能讓其成為任人處置的“自留地”。
  在這次“突擊分房”事件中,當地的一些基層公務員表達著自身感受到的不公與委屈,其實感受到更大不公的是廣大納稅人。須知,“突擊分房”帶給少數幹部的“福利”,其成本卻壓在納稅人肩上。據稱,這種“分房”在當地已有多次,而這一次會如何收場,希望別再不了了之。
  文/寇宇龍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突擊分房”是如何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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