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深圳首個政府採購網上商城將在羅湖區全面推行。50萬元以下的政府辦公通用貨物可上網購買。專家:供應商需引入競爭。(6月5日人民網)
  網上競價是政府採購的一種新的模式,也是一種新的嘗試。這樣的方式讓供、需、管三方從“面對面”變成了“背對背”在產品中標前供需管三方互不知情,供應商只能在產品合理的範圍里報價。而政府採購平臺的管理方對雙方的基本信息也一無所知,這就有效地避免了可能出現的不正當採購行為的發生,提高了採購的效率和成本。消費過程、消費的內容和消費的價格透明,每個環節的現金流走向明確,有助於公眾對政府採購進行監督,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貪腐。
  但是網上供應商的遴選和協議採購和預選供應商制度一樣的存在著“人為因素”。網上供應商的數量有限,選擇供應商的範圍就會受限,就會出現供應商之間串通投標,哄抬標價、產品質量較差等現象,使得政府採購活動流於形式,使得採購人的利益受損。
  供應商數量有限,就會使政府採購活動的範圍受局限,從而降低了競爭的激烈強度,使得信息公開程度不夠,供應商在這種氛圍下就不會存在競爭的壓力,也會使得採購價格偏高,增加政府採購的成本和效率。
  採購人在競價採購時可以任選一個品牌擴展為必須選擇多個品牌,杜絕某品牌壟斷行為,加大競爭力度,達到“便宜”的目的。在同一中標品牌內除了中標人指定的供應商之外,政府採購機構還能另外指定同一品牌的其他供應商,所謂“摻沙子”。這樣,在網上公開競爭時,供應商就無法實現“攻守同盟”,從而失去價格聯盟,過高的利潤空間就能被供應商之間的相互競爭所擠壓。選擇多個供應商是非常必要的。
  讓入圍商家在價格上做到最優,質量上做到最好,仍需引入競爭,3家電商平臺肯定不夠,加強政府採購的效率和質量,選擇供應商時要嚴格把關,但是也需要更多的供應商來加強競爭。
  文/陳冬  (原標題:政府採購網上競價,需給供應商引入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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