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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4月18日訊 記者王斌 見習記者王開廣 4月18日,北京市律師協會對外通報李某某等人強姦案相關辯護及代理律師最終處分決定。通報指出,此前對相關律師處分證據充分,並無不當,駁回該案中王某的辯護人周翠麗複查申請,對其作出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
  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市律師協會向李某某案中7名相關辯護及代理律師正式發出立案通知。2014年1月13日和1月29日,北京市律協分別對7名律師作出處理決定。其中,對周翠麗、雷海軍、李在珂給予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對3名律師分別給予訓誡、通報批評的行業紀律處分;對1名律師發出規範執業建議書。
  根據相關規定,北京律協會員對懲戒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書的30個工作日內向律師協會複查機構申請複查。截至2014年3月25日,6名受到處分的律師申請複查期限均已屆滿。
  今年1月27日,周翠麗向北京市律師協會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正式提交複查申請書。經審查,北京律協會員處分複查委員會複查委認為周翠麗提出的複查理由不能成立,維持原處分決定。
  最終複查決定書顯示,周翠麗的違規違紀行為包括泄露當事人隱私、不當披露案件信息、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雷海軍的違規違紀行為包括貶損同行、有悖律師職業道德,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李在珂的違規違紀行為包括不當披露案件信息、為爭攬業務,向委托人作虛假承諾。
  據悉,下一步,北京市律師協會將引以為戒,加強律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加大行業紀律處分力度,促進首都律師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原標題:七律師分受公開譴責訓誡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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